「網絡沙皇」魯煒貪3200萬 當庭認罪悔罪

國情動向

發布時間: 2018/10/19 13:33

最後更新: 2018/10/19 13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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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「網絡沙皇」之稱的中共中央宣傳部前副部長、中央網信辦前主任魯煒,今年6月被以受賄罪起訴,案件今於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,魯煒當庭表示認罪、悔罪。法庭宣布擇日宣判。​​​​

法庭宣布擇日宣判

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在指控中表示,魯煒被控於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,利用擔任新華社黨組成員、秘書長、副社長,中共北京市委常委、宣傳部部長、北京市副市長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,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,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,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網路管理、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,直接或者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,共計折合3200萬多元人民幣。

魯煒在庭審作出最後陳述,並當庭表示認罪、悔罪。庭審結束後,法庭宣布休庭,擇期宣判。

魯煒去年1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落馬,今年2月被「雙開」,中共中紀委曾發表措辭嚴厲的通報,稱魯煒的腐敗問題歸結為政治腐敗、作風腐敗、經濟腐敗、道德腐敗。遣詞造句之嚴厲,少有人及。

中紀委曾批其政治腐敗

其中,政治腐敗最為嚴重,包括「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,陽奉陰違、欺騙中央,目無規矩,肆意妄為,妄議中央,野心膨脹,公器私用,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,品行惡劣、匿名誣告他人,拉幫結派、搞小圈子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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